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15kt/a有机硅高性能聚合物及其延伸品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浙江康硕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项目在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浙江康硕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15kt/a有机硅高性能聚合物及其延伸品项目,包含10kt/a乙烯基聚二甲基硅氧烷(精密乙烯基硅油)、5kt/a新型高性能有机硅涂层材料。
性质:扩建
现有项目概况:浙江康硕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浙江硕而博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注册投资组建而成,主要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系列、电子级化学品、硅氮烷碱金属盐系列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公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纬四路(红鹰路)35号。公司已审批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及1.4万吨有机硅新材料系列产品子项目,该项目目前建成部分,仍处于调试阶段。现有项目各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均采取成熟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外排;废水经厂废水处理站等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现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或综合利用;现有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减震隔声、合理化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康硕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纬四路(红鹰路)35号
联系人:姜映 联系电话:19817007002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幢4单元2102室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570-8870132 邮编:311200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 公众意见表.pd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迎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应注意环境问题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反映,书面或电话告知,也可到建设单位当面提出意见。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6日~11月4日。
建设单位:浙江康硕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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